表格下载 | 校长信箱
资助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资助政策 > 资助政策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
作者:招生就业科 发表日期:2021年08月26日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

 

您好,欢迎您的孩子就读汕头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条件,在学校期间我们为您的孩子提供以下两项资助

一、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

(一)资助标准

各级财政按基准定额每生每年3500元(其中残疾学生为每生每年3850元),按学校等级和专业乘以折算系数确定标准补助学校。公办学校免收学费;民办学校学费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镇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在民族地区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残疾学生。农村户籍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入学时免交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籍学生数的5%比例评定后减免学费。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10%确定。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的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老师联系求证。

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