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章程(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障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构建运行顺畅、协同高效、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现代治理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二、本单位名称是(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简称“鮀滨职校”。
三、本单位住所是汕头市汕樟路35号(法定注册地址), 官方网址是 http://www.logicoz.com。
四、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
五、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4735万元。
六、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汕头市教育局。
七、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汕头市事业单位管理局。
八、本单位的领导体制是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
九、本单位的宗旨是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培根铸魂;立足粤东,面向全国,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需要,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中职教育与人才培养、生产实践、服务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十、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工作,培养教育艺术、财经商贸、信息技术、外语旅游类等职业技能人才。
(二)承担职业(岗位)技能培训、技能考试和职业资格鉴定等相关工作。
(三)承担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网络(函授)教育等培训服务工作。
(四)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党的领导
十一、本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是:
(一)中共(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委员会(简称“党委”)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设立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机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是本单位的领导核心。
(二)学校党委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十二、本单位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式、途径和程序
(一)完善领导班子配备方式,推行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
(二)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参与决策具体内容和程序,规范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
(三)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对重大议题和事项,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共识。
(四)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保证对决策实施的监督。
十三、本单位通过以下方式保证党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委对本单位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落实管党治党、依法办事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单位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
(二)坚持学校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学校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需经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决策。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发挥学校党委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履行把握选人用人、件、提出建议人选、组织推荐考察或公开选聘、研究任用、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
(四)加强党内政治监督。中国共产党鮀滨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专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基础保障,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
第三章 举办单位
十四、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权利
(一)明确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审核本单位章程草案、章程修改草案。
(三)审核本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四)审核本单位进行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公开情况。
(五)监督本单位按照章程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六)考核本单位工作运行情况。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十五、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义务
(一)举办单位党组织应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到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二)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义务等。
第四章 管理层
十六、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中共(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
十七、本单位决策机构的职责和产生方式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产生方式为上级党组织任命,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二)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
(五)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
(七)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
(八)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九)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十八、行政负责人职权
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权: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十九、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二十、 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机构编制方案》(汕机编发〔2020〕22号)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7个正科级管理机构,5个正科级教学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7个正科级管理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校务公开、内部审计、宣传等行政综合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工会、妇女、校园文化等工作。
2.人保科: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考核评优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保卫和后勤社会化管理工作。
3.教务科:负责教学的组织、管理和督导工作;负责专业设置、教研管理、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负责学籍、考务管理和教学资料统计工作;负责教材、书报刊采购和图书管理工作;负责教师业务考核有关工作;负责学生奖学和升学工作。
4.学生科: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体艺术教育、考核奖惩和学生宿舍管理等工作;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共青团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及考核学生会、社团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有关工作;协助党组织在学生中开展工作。
5.总务科:负责食堂、宿舍、水电、通信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基建、物资设备配置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年度经费预决算编制和日常各项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各项费用的收支管理,核算控制各项经费使用;负责固定资产、医疗保健、卫生绿化等管理工作。
6.职业培训科:负责实训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教学部开展校企合作工作和职业技能培训、竞赛、考试或鉴定等相关工作;负责校园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和网络(函授)教育等培训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受委托的考试考务工作。
7.招生就业科:负责招生、学生社会实践、就业指导与推荐、实习管理等工作;负责毕业资格审核和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免学费、助学金及其他资助经费的申报、管理工作。
(二)5个正科级教学机构
1.教育艺术教学部:负责教育、艺术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等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学、实训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专业优化、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场所建设等工作;负责全校性艺术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任务。
2.财经商贸教学部:负责财经、商贸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等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学、实训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专业优化、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场所建设等工作。
3.信息技术教学部:负责信息技术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等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学、实训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专业优化、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场所建设等工作;负责全校性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任务。
4.外语旅游教学部:负责外语、旅游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等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学、实训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专业优化、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场所建设等工作;负责全校性英语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任务。
5.公共课程教学部:负责思政、语文、数学、历史、体育与健康等公共基础课程实施性教学计划等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学、实训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课程建设、教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场所建设等工作;负责全校性思政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体育运动的开展。
第五章 服务对象
二十一、本单位服务对象的权利
(一)教职工
被聘用的教职员工在聘期内,可以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拥有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的权利,拥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对学校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可以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学校规定和合同约定,拥有获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权利。
(二)学生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学校依法建立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二十二、本单位服务对象的义务
(一)教职工
教职工应当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努力做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二)学生
学生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按完成规定学业;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免学费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履行法律、法规及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十三、本单位服务对象参与管理的具体途径、方式和运行机制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工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校务公开、实行民主办学的基本形式。学校支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决议和提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1.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听取和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取和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4.听取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和代表讨论意见回复情况的报告;
5.听取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6.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7.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8.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9.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10. 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决议须全体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学校工会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代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事务。
(二)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在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团委指导下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1.听取学校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校学生会;
3.讨论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4.学生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两年,届满须进行换届选举。闭会期间,由学校学生会主持其日常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
为更好地服务学生,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2.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3.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
5.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6.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7.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8.家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家长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第六章 德育管理
二十四、本单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校训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文化体育设施及相关服务。学校引导并帮助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十五、本单位建立健全学生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服务和就业指导;为学生提供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等形式的奖助学项目;支持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文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业实践。
二十六、本单位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等规定,制定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范,做好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二十七、本单位对学生德、智、体诸方面进行考核,对品学兼优或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纪违规的学生,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二十八、本单位依据国家规定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依法对在校生予以学校保护,为学生维护自身合法的公民权益提供指导和帮助。学校通过学生代表大会等形式,就与学生合法权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征询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九、本单位支持学生团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学生可依法向学校团委会申请组织学生团体,学生团体经学校团委会批准成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接受学校团委会的指导和管理。
三十、本单位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将德育全方位融入学校各方面工作。
三十一、本单位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规划和落实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健全班主任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一支能对班级学生进行有效教育和管理的班主任队伍。
三十二、本单位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式德育模式。主动与家庭、社区沟通联系,整合和优化校外教育资源,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形成育人合力。
三十三、本单位贯彻实施《国旗法》,组织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坚持规范化的国旗下讲话活动,进行以爱国主义为主旋律的思想道德教育。
三十四、本单位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三十五、本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足思政课程,发挥思政课在德育工作中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加强其他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等环节的思政工作,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三十六、本单位建立完善的学生思想道德评价制度,加强德育过程的评价管理,实行全方位的德育考核办法。
第七章 教研管理
三十七、本单位确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优化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组织形式,打造“一课一得”的有效课堂。
三十八、本单位注重开展专业实践教学,保证实践课时比重,积极改善教学、件,加强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做到理实一体,培养学生专业操作能力和实践技能。
三十九、本单位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举的“双证书”制度,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开展技能竞赛活动,突出职业技能训练。
四十、本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完善教学质量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公布教学质量报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四十一、本单位结合学生实际,改革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强调过程性评价,倡导评价方式多样化,对学生进行综合性评价, 树立多元化的评价观。
四十二、本单位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组建教材选用委员会,严格按照程序选用教材,选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中的教材,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四十三、本单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积极推进专业建设。规范课程建设和教科研课题管理,全面推动教科研活动的开展。
四十四、本单位加强信息化校园建设,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更新教学管理手段,建立现代教学管理模式,加大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
四十五、本单位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第八章 人事管理
四十六、本单位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具备任职、件的教职工进行竞聘上岗和管理。
四十七、本单位实行教职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或工资、续订劳动合同、评优、评先等的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劳动合同、校规、校纪者予以相应惩处。将师德表现作为考核、评聘、进修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十八、本单位建立教职工职业发展制度,支持教职工进修与培训,为教职工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件和保障。
四十九、本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逐步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五十、本单位设立校长办公会受理教职工申诉。校长办公会由学校领导、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会主席、法律顾问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办公会按规定程序受理教职工申诉。
第九章 安全保障
五十一、本单位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预防、日常安全管理、各项活动应急安全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
五十二、本单位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教学设备、土地、道路、绿化设施、交通工具等设施设备都符合安全标准,防火、防盗、防电、防毒、防自然灾害等,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
五十三、本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安全、卫生健康教育,积极开展逃生避险、救护演练、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安全、卫生防疫意识。
五十四、本单位加强与属地派出所和所在社区的联系,建立校园安全联防制度和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十五、学校重视安全投入,积极做好物防人防技防,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第十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五十六、本单位资产为国有资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进行管理和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五十七、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财务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会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五十八、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五十九、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六十、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规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财务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如若依法取得接受捐赠、资助等收入,依法执行“收支两、线”,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核算。
六十一、本单位内部审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税务等审计监督制度
(一)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二)根据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和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本部门(系统)、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内容。
(三)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等税务机关和各级财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在税法和财务制度下进行经济监督,依法纳税,完善校内监督体系。
第十一章 产教融合
六十二、本单位依据自身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与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实现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为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提供服务和支撑,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
六十三、本单位根据办学需要通过“特岗、特聘、特邀”等形式,积极引进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
六十四、本单位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每五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第十二章 文化建设
六十五、本单位融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职业性和个性化于一体,实践“基础+专业+特长”的三维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可就业,可升学”的办学特色。
六十六、本单位校训是“厚德、砺技、务实、创新”。
六十七、本单位校徽图案以蓝天辽阔、潮声激扬的大海为背景,希望的风帆勇往直前。扬起的风帆是“鮀滨”首个拼音字母“TB”的艺术造型,风帆之下是四本打开的书,象征着鮀滨学子在这里扬帆起航,在知识的海洋中自由徜徉。层层的线、也意味着学校创办以来几经合并与改名,历经沧桑终成规模。风帆之外以圆形为周,“(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的拼音字母镶嵌其中,体现了所有鮀滨人凝聚一心、共建和谐校园的美好心愿。图示:
六十八、本单位校歌为《金色的梦想》。
六十九、本单位校刊为《汕头鮀滨》,校报为《北斗星》。
七十、本单位四大文化品牌是:读书节,以文化人;技能节,以技强人;体育节,以健育人;艺术节,以美润人。
第十三章 信息披露
七十一、本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以下信息: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章程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等。
(二)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
(三)依法年报公示的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
(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晓或参与的重大信息。
第十四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七十二、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运行: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七十三、本单位自行决定解散,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七十四、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七十五、清算工作结束后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七十六、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十五章 章程修改
七十七、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七十八、章程修改案应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涉及重大事项或多项、款修改的,采用章程整体性修改的方式。
(二)涉及某项、款修改的,采用在原章程后附加相关说明的方式。
第十六章 附 则
七十九、本章程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经学校党委表决通过。
八十、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八十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技术学校。
八十二、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