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采购
(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电子显示屏询价邀请函
(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现就定制电子显示屏实行项目公开询价采购,特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询价内容:详见附表1、附表2。 二、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三、验收及付款方式:竣工后经试用及验收合格,凭销售发票及结算明细单经审批后转账支付全部货款。 四、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04月23日上午11:00之前 五、报价地点:(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总务处(即汕头市汕樟路35号校内)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组成: 1、供应商营业执照及有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证明,委托本项目负责人和注明联系电话; 3、供应商报价表,按附表1和附表2填写,并用信封密封(报价表及封口处都要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要求: 1、填写报价表时应提供货物生产厂商、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性能等相关情况说明,以及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2、递交报价文件应同时提供电子显示屏采用材料(包括屏体及辅材等)的样品。 3、按单价固定,先预算后按实结算的原则,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用料,要求在报价中按主材及其他辅材分列出来,如报价表行数不够,供应商可自行添加,对报价中没列出的项目,结算时一概不认。 4、所有标的物报价应包含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5、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当出现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当出现总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并调整单价使之一致。 七、成交原则: 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表送学校总务处,在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现场监督下开标,由学校采购小组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须在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合同者视为弃权,学校将选择第二中标人为成交人。 八、联系方式: 汕樟校区联系人:陈主 电话:0754-88524304 广厦校区联系人:吴主 电话:0754-88359542 (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2012 年 04 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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